7月18日下午,在高速执法一支三大队处理窗口,迎来一位特殊当事人,当他缴完1万元罚金并签字时,标志着我市首例在高速公路建控区内修建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案,最终得以依法实施。
记者从高速执法一支队三大队了解到,2018年2月,该大队执法人员在进行社区走访时,发现在辖区绕城高速的建筑控制区内,有一处违建的仓库厂房。随后,执法人员根据路政条例等相关程序开展违建调查,并开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。然而,该仓库厂房的所有者一直不予理睬,并且在执法人员的多次联系后,依然不肯露面。
让人意想不到的是,面对自己违法建仓库厂房的事实,当事企业并未认识到其违法行为的错误和严重性,反而就该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。江北区法院和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大半年的两审终审,最终,2019年4月,法院下达判决,该违法建设的仓库厂房拥有者败诉。最终,涉案当事人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错误性,并缴纳了1万元罚款。
高速执法部门提醒,为有效保障高速路交通的安全,其建筑控制区内,严禁修建任何建筑,违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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